分支機構是否應該承擔總公司債務?
一、請問一下關于總公司債務能否由分公司承擔
民法典規定,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總公司債務不能由分公司承擔,但是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應由其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二、公司的債務責任是否應該由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一般來講,對于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任何事物都不會是絕對不變的,在有的情況下,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情況之一,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
三、公司債務是否可以要股東承擔,股東需要承擔嗎?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一般情況下,股東在全額繳納出資后,不需承擔公司債務,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3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制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但是,特殊情況下公司債務會由股東承擔。1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股東出資以后,資產就變成了公司的財產,股東只能通過轉讓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資。抽逃出資行為非法減少了公司資產,削弱了公司的償債能力,如果債權人的債權因此不能實現,抽逃出資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3條
四、公司債務是否可以由分公司承擔
民法典規定,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總公司債務不能由分公司承擔,但是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應由其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五、分公司的債務可以由總公司承擔嗎
分公司的債務可以由分公司的財產承擔,分公司財產不足的,以公司財產承擔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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