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協議夫妻雙方簽名,購房合同需要雙方簽字嗎?
一、購房協議夫妻雙方簽名,購房合同需要雙方簽字嗎
夫妻買房簽買賣合同時,盡量兩個人都到場,如果不能到,可以一個先簽,另一個后簽,但得保證是本人簽字。簽好買賣合同后,付首付,一般一個人去銀行轉賬給上家就行了,轉賬后收好轉賬憑條及上家寫的首付款收據。因為你是貸款買房,所以簽好買賣合同付好首付款后,就可以去簽貸款合同。這個時候夫妻雙方就必須都到場了。因為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不管誰做主貸人,另一個做為參貸人都必須到場,貸款所需提供資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銀行流水,首付款收據及轉賬憑條。以上就是詳細的購房合同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到你。
二、賣房是不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1、一般而言,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賣房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賣房時只需一人簽字。因此,買賣房屋時,買方應了解房屋的整體現狀和產權狀況,并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等證件。也可以查看購房時的相關憑證,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確認房屋產權歸屬的輔助證據。注意房產證上有多少人的名字。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買方還可以持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查詢房產檔案,確定房屋產權歸屬及是否抵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婚后賣房要雙方簽字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婚后賣房,如果產權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就需要雙方簽字。但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已經明確了房子的歸屬,并依法辦理了產權登記,那么此時賣房只需要產權一方簽字即可,因為此時房子不是共有的。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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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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