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如何計算用人單位未為員工購買社保
一、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買下社保,工傷賠償如何計算
1、若用人單位無為員工買下社保或者無足量為員工買下社保,導致員工發生工傷的話,則相應的賠償由用人單位承受或者補足差額。
2、賠償范圍包括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交通費等依發票計量,停職留薪期間,原薪水待遇不變(加班費除外)
3、傷殘補貼金7個月薪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金1個月薪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金。
二、工傷沒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沒交社保,員工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師代理。
三、工傷賠償后自己交的社保怎么辦,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工傷賠償后自己交的社保繼續繳納。因為實際上關于工作性傷害發生之后,后續的賠償方面的問題應當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來負責的,但是關于自己交的社會保險等相關的費用的話是不會退還的,要想繼續獲得保護的話是需要繼續的繳納費用的。
四、公司沒有交社保,員工受傷,公司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嗎
一、沒有購買社保也可以申請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沒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認定工傷后賠付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
二、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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