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老賴也成老賴了?
一、被限制高消費,是不是就是老賴了
對于被限制高消費,是不是就是老賴了這個問題,解答如下不是,二者是不同的。限制高消費與老賴一個是行政措施,一個是部分人群。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嚴厲措施。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二、被限制高消費是不是就是老賴了
不是,二者是不同的。限制高消費與老賴一個是行政措施,一個是部分人群。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將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嚴厲措施。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三、被限制高消費就是失信人員嗎
被限制高消費不是失信人員。
限制高消費是指通過法令或者相關規定限制人們超過人們自身正常的消費,近乎奢侈的浪費,向高端的消費靠近的消費。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四、被限制高消費是否就是失信人員嗎
1、被限制高消費不是失信人員。
限制高消費是指通過法令或者相關規定限制人們超過人們自身正常的消費,近乎奢侈的浪費,向高端的消費靠近的消費。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五、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有什么行為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單范廁既丿煥搽唯敞瀝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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