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是否需要公證?
一、宅基地使用權究竟是否可以公證
1、可以依法公證宅基地使用權。當事人可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宅基地使用權公證申請表》,交納公證費用啟動公證程序;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后出具宅基地使用權公證書。
2、法律依據《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引用法規
[1]《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2]《公證法》 第三十條
二、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公證的
1、可以依法公證宅基地使用權。當事人可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宅基地使用權公證申請表》,交納公證費用啟動公證程序;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后出具宅基地使用權公證書。
2、法律依據《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三、宅基地可以申請公證嗎,如何申請
關于宅基地可以申請嗎這個問題,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調查符合建房條件的,可填寫用地申請表,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四、農村宅基地可以辦理行政許可證嗎,農村宅基地審批行
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無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第三、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規劃、土地整理須要搬遷的。第五、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第六、遷入農業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戶口遷出,現戶口遷回后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現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以上是農村宅基地審批條件,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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