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東莞市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不存在補貼一說,由用人單位按原工資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工資。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4.但在實際中,很多單位是按照底薪,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等發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021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以上就是東莞市工傷工資賠償標準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二、東莞社保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具體是怎么樣的呢
依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
(一)項、第
(二)項規定的待遇。企業不需要再支付其它費用了。
三、工傷社保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對于您沒有社保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這種情況,如果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職工遭受工傷事故不賠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屬于工傷情況的,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鑒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待認定為工傷后,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鑒定,再根據鑒定意見和工資水平計算具體賠償金額。具體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被撫養人撫養費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的,又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費用。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工傷職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不愿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自然千方百計逃避工傷保險責任,工傷職工應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構成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四、未繳納社保的工傷賠償標準,具體有什么規定
沒交社保,員工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師代理。
五、東莞社保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辦理傷殘退休手續,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標準為
a.一級傷殘為二十七個月的本人工資
b.二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
c.三級傷殘為二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
d.四級傷殘為二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標準為
a.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b.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
c.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d.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辦理傷殘退休手續的工傷職工應當按照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六、新員工工傷賠償怎么算的,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新員工受工傷,賠償金是按照員工的工傷等級計算的,認定為十級傷殘的,可以獲得本人7個月的工資作為殘疾賠償金,除此之外,還要支付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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