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底稅額的意思 增量留抵稅額是什么意思
一、增量留底稅額的意思
1.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相關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納稅人需要滿足五項要求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4.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二、增量留底稅額是什么含義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相關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納稅人需要滿足五項要求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納稅信用等級為
A級或者
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三、增量留抵稅額是什么意思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對增量部分給予退稅,一方面是基于鼓勵企業擴大再生產的考慮,另一方面是基于財政可承受能力的考慮,若一次性將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稅額全部退稅,財政短期內不可承受。因而這次只對增量部分實施留抵退稅,存量部分視情況逐步消化。
四、什么是增值稅的增值額
增值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某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所取得的收入價格與商品或勞務的外購價格之間的差額。增值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按其經營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五、增值稅銷售額一般理解是含稅還是不含稅
1、一般增值稅銷售額是指不含稅的銷售額因為《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是價外稅。
2、因此一般納稅人認定的銷售額和增值稅起征點的銷售額是不含稅的。
3、社會上所稱的銷售額是含稅的但從會計稅收角度所稱的銷售額是不含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六、問一下土地增值稅是超額累進稅率嗎
不是,土地增值額是指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收入減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扣除項目的金額。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30%,最高稅率為6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凡在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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