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職后住房公積金怎么處理?
一、你好請問離職后,住房公積金怎么辦
職工離職后,單位應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若職工在新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住房公積金原賬戶內的金額轉到新賬戶中;若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將職工賬戶轉移至中心集中封存戶。
離職后,原就職公司會辦理停繳,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仍在北京就職,北京的新單位直接憑你的身份證號碼即可做續交,原來的會自動轉入。另一種是非京城市就職,新單位可直接按照新開戶重新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在新開戶之后可以聯系原單位為你們辦理轉移外省的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辭職了怎么辦?
你憑公積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證以及中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廠)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申請手續。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會轉到你現在的新單位(新單位證明),不同省沒有關系,中心會負責辦理的。辭職后公積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積金帳戶暫時會被封存起來!但帳戶里的錢還是你的!以后,重新就業可以用原來的帳戶繼續繳納的!如果一直沒有就業,公積金處于停交狀態,不可以用來貸款!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積累性和專用性。另外,其繳納方式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就是辭職了住房公積金怎么辦的解答,謝謝
三、在工廠交了幾年公積金,辭職后買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辭職后,處于繳存狀態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不在繳存狀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四、沒有公積金怎么辦,自己能辦嗎,去哪里辦,
1、單位如果沒有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讓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任限期繳納,仍不繳納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單位繳納公積金有困難的,需要先報備,具體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引用法規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五、在外地工作辭職了,能用公積金買房嗎
可以,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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