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給工傷賠償怎么辦?
一、工傷賠償不給怎么辦,老板不給怎么辦
可對用人單位提起勞動仲裁及相關訴訟,根據工傷等級要求其賠償,如醫藥費、停工留薪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如涉及未簽勞動合同、未支付加班費、未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也可一并要求賠償。勞動申請鑒定和索要賠償的時間是一年,你可先與公司索要,如果不給,可與勞動仲裁和鑒定機構協商,重新鑒定或者把通知書的給自己一份,記住一定要在一年之內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二、討要工傷賠償不給怎么辦
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期間因為工作的原因受到傷害的,屬于工傷的范疇,你們可以先去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鑒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然后據此起訴到人民法院,同時,也可以要求肇事車輛承擔侵權責任。
三、工傷,辭職后單位不給賠償怎么辦?
勞動者工傷后辭職,公司不同意賠償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傷期間的各種賠償。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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