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書生效后多久能執行?
一、一審判決書下來后多久能執行,一審判決書下來后多久可以
在民事訴訟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是六個月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審結。 一審判決書多久下來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二、判決后一般多久能執行,一審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對于判決后一般多久能執行,一審多久可以強制執行?這個問題,解答如下判決書生效后就可以申請執行,一審判決是判決書下來后15天雙方均無上訴,就生效,二審的判決,判決書下來后就已經生效。1、判決申請執行的實際上是與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有關系,根據我國民訴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2、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3、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實際上僅僅規定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4、對于對方逃避執行的行為,你可以申請法院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是民訴法第一百零二條。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判決后多久去監獄,判決書執行期是多久
1、一審判決之后如果沒有上訴,十日后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判決書送達之日生效。一般在二周左右法院送達執行令,然后開始送監獄服刑。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2、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于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第二百一十七條對于被判處徒刑緩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第十六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六條
四、高院二審開庭到判決的時間限制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高院二審開庭到判決的時間限制是多久,法律當中并沒有作出規定。但是從整個案件在審理這個方面的話是有審理期限的限制性的規定的,因此,二審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完畢之后會盡快的對此進行判決的,所以不需要太過于擔心時間問題。
五、審判多久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審理后多久能執行
一般來說,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最遲是六個月內執行完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托執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后一個月內辦理完委托執行手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后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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