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辯護詞該怎么寫?
一、民事辯護詞怎么寫?
關于怎么寫辯護詞 的回答為所謂辯護詞是受被告人委托的律師為減輕或免除被告人罪行而寫的文書。 法庭辯護詞的主要結構一般由前言、辯護理由、結束語三部分組成。 前 言 (主要三項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辯護理由(是辯護詞的核心。是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對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于何種罪名,有無從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問題展開辯論和論述。) 結束語 (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般講兩個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 年 月 日
二、刑事案件辯護辯護詞怎么寫?
現如今的刑事案件辯護詞怎么寫呢?你好,刑事案件辯護詞參考如下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情況,理由如下一、本案關于被告人 有罪的幾個主要證據均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1、關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隊出具的第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如下問題第一、關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實部分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錯誤第三、適用法律錯誤《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逃逸是交通事故發生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2、關于證人證言真實性存在如下問題
3、關于 公安局 分局法醫檢驗鑒定所出具的尸體檢驗鑒定書,存在如下問題首先,其次,二、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駛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1、從主觀方面看被告人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2、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客觀上無違法行為3、從因果關系方面看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駕車拖帶所致根據我國《刑法》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系過失犯罪,結果犯罪。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車輛與受害人接觸致死的結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節1、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主動報案2、 被告人表現一慣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3、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積極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以上辯護意見,敬請合議庭結合本案證據及具體情節,查明舍取。
引用法規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45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1]《刑事訴訟法》 第46條
三、民訴被告辯護詞怎么寫?
民訴被告辯護詞應該按照既定的格式書寫,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遇到民事糾紛可以采取很多方式解決,例如私下解決、法院調解以及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國每年發生的民事糾紛爭議的案件很多,在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我們需要聘請專業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交通事故被告辯護詞怎么寫,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被告辯護詞應當寫明1、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2、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
3、辯護意見和從輕處罰的理由等;
4、證據;
5、被告人對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哀悼,對原告人表示慰問的認錯悔罪書。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四十四條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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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2]《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五、刑事案件主觀辯護詞怎么寫?
現如今的刑事案件辯護詞怎么寫呢?你好,刑事案件辯護詞參考如下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情況,理由如下一、本案關于被告人 有罪的幾個主要證據均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1、關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隊出具的第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如下問題第一、關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實部分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錯誤第三、適用法律錯誤《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逃逸是交通事故發生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2、關于證人證言真實性存在如下問題
3、關于 公安局 分局法醫檢驗鑒定所出具的尸體檢驗鑒定書,存在如下問題首先,其次,二、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駛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1、從主觀方面看被告人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2、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客觀上無違法行為3、從因果關系方面看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駕車拖帶所致根據我國《刑法》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系過失犯罪,結果犯罪。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車輛與受害人接觸致死的結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節1、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主動報案2、 被告人表現一慣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3、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積極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以上辯護意見,敬請合議庭結合本案證據及具體情節,查明舍取。
引用法規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45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1]《刑事訴訟法》 第46條
六、刑事案件自行辯護詞怎么寫?
現如今的刑事案件辯護詞怎么寫呢?你好,刑事案件辯護詞參考如下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情況,理由如下一、本案關于被告人 有罪的幾個主要證據均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1、關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隊出具的第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如下問題第一、關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實部分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錯誤第三、適用法律錯誤《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逃逸是交通事故發生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2、關于證人證言真實性存在如下問題
3、關于 公安局 分局法醫檢驗鑒定所出具的尸體檢驗鑒定書,存在如下問題首先,其次,二、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駛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1、從主觀方面看被告人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2、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客觀上無違法行為3、從因果關系方面看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駕車拖帶所致根據我國《刑法》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系過失犯罪,結果犯罪。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駕車輛與受害人接觸致死的結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節1、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主動報案2、 被告人表現一慣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3、 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人積極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以上辯護意見,敬請合議庭結合本案證據及具體情節,查明舍取。
引用法規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45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1]《刑事訴訟法》 第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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