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上簽署后要交印花稅才能放款,這是不是騙子?
一、我網貸上簽了字,它說要百分之五的印花稅交了才放款,這是騙人的網貸嗎
套路貸的表現形式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 與你簽訂借款合同 制造民間借貸假象 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你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你的合同 具體咨詢可微聊,幫你分析如何解決,手機微同號
二、平臺上貸款提現要交百分之五的印花稅這是不是騙人
借款收取百分之五的印花稅不正常。
按照現行印花稅政策規定,簽訂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合同記載金額依照千分之零點五(萬分之五)的稅率計算交納印花稅。這種情況大多都是套路貸,遇到要求辦會員,或卡號錯誤、資金凍結、注冊會員等情況要求先給一部分錢才能獲得借款的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過于相信貸款平臺工作人員,以杜絕其他隱患情況的出現。
三、網貸提現要先交印花稅,在給你提現激活是不是騙人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四、在嗎,網貸提現需要繳納印花稅,是不是騙子
根據你說明的情況,我們能夠判斷,你遇到的是詐騙的,是騙子在冒充貸款公司進行詐騙。
對方讓你交納的各種費用都是詐騙的套路。你的APP是假的,你可以去手機自帶的應用商店搜索核實一下。
正規的貸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繳納任何費用的。
五、貸款平臺要先交5%的印花稅,說是如此操作才是貸款成功
一、以網絡借貸為名 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偽造銀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肆意認定你違約,并要求你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二、這些是套路貸的表現形式 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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