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和工傷鑒定起沖突嗎 工傷鑒定遵從司法鑒定的規定是什么?
一、司法鑒定和工傷鑒定起沖突嗎
需要看你具體受傷的部位已經治療的手術情況,各不相同。司法鑒定工傷不能作為工傷認定的依據,和工傷認定是兩回事,工傷認定,是根據你的發生事故的情節,是不是屬于工傷的認定,和你傷殘沒任何關系,只要是因為工作受傷,都可以認定工傷,并不一定是傷殘,你的司法鑒定,只能說達到某種傷殘程度,不能認定是不是工傷。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條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
引用法規
[1]《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條
二、工傷鑒定是否必須在勞動局鑒定,是否可以在司法局鑒定
1、工傷等級鑒定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不能在司法局鑒定,兩者不能等同。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1]《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三、工傷鑒定遵從司法鑒定的規定是什么?
如何通過司法鑒定程序鑒定工傷,包括申請方式;要求勞動部門委托法醫做司法鑒定即可;即可向法院起訴也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提出工傷司法鑒定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
四、傷殘鑒定跟工傷鑒定一樣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傷殘鑒定跟工傷鑒定是不一樣的,兩者之間是存在著較大的差別的,主要的區別就是在于兩者鑒定程序的申請鑒定主體不同、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申請鑒定的依據、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以及申請鑒定的時間不同。
五、單位要份鑒定,可工傷超過一年了做司法鑒定可以嗎
已經辦理過工傷認定的,仍然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未經工傷認定的,已經超過時效,不能再去做工傷傷殘鑒定。
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用人單位應當在三十天內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受傷職工可以在一年內自行申請。超過一年的則不能申請了。
但是可以以人身損害為理由提起訴訟,在訴訟中可以進行司法鑒定,要求單位按照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六、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一樣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不一樣的。首先因為工作原因所發生的身體方面傷害的話,需要有勞動者所在的地方單位申請工傷的認定,在工傷認定完畢之后,緊接著需要從事的就是工傷勞動能力的鑒定者是非常的關鍵的應用,涉及到后續不要命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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