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糾紛怎么辦?村集體土地爭議的處理
一、集體土地糾紛怎么辦,村集體土地糾紛的處理
你好,關于村集體土地糾紛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是土地權屬糾紛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
二、個人侵占集體土地應該怎樣處理
個人侵占集體土地的處理方式1、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
2、可由村民委員會、鄉鎮行政單位進行調解;
3、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
4、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個人侵占集體土地怎么處理
1.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或去法院起訴。
2.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
四、個人侵占集體土地該怎樣處理
1、個人未經批準侵占集體土地的,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2、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3、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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