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羈押期間合同期滿 羈押期限屆滿是多少天,規定是什么
一、職工羈押期間合同期滿
1、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您可直接以勞動合同屆滿為由直接離開用人單位并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經濟補償。
2、固定勞動合同終止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繼續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您與用人單位繼續建立勞動關系的情況下,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同時可主張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二、羈押期限屆滿是多久,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偵查期間的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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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三、羈押期限屆滿是多少天,規定是什么
羈押期限屆滿是若是在偵查階段的一般情形下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逮捕前的羈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
四、羈押期限屆滿可以取保候審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羈押期限屆滿,如果此時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五、二審時羈押期限屆滿能取保候審嗎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六、羈押期限屆滿可以取保候審嗎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可以取保候審。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辟謠】
取保候審后一定會有刑事責任?
真相不是
解析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至于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由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提醒】
取保候審的流程有哪些?
取保候審的流程有以下這些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律師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后7天內回復是否同意申請,決定取保候審的,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
3、由公安機關執行,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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