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最高是多少,違約金多少,以及違約金最高的情況。
一、違約金最高是多少,違約金最高多少,違約金最高
你好,借條違約金最高收多少,最多不得超過年利率24%。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二、違約金額怎么算的,違約金怎么計算,違約金
違約金的計算往往依據雙方所簽署的協議之約定,當違約方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時,法院可以根據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予以執行。通常,雙方可以明確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也可以約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種情況,往往給當事人雙方甚至法院帶來困難,即,當違約金按照逾期期限來計算時,其起止期限難以確定,比如,雙方約定逾期付款時,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每日30元,違約金總額等于30乘以遲延天數,顯然,遲延天數的確定成為問題的關鍵。本文將分情況討論該問題。法院執行過程中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執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如果執行依據即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確定了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則依據該日期計算違約金數額。2、執行依據中確定違約金計算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時,分兩種情況對待如果被執行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義務,違約金截止日期為實際履行之日,即實際給付之日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履行被強制執行,違約金應當計算至法院執行機構實際控制被執行人應履行的財產或價款之時。
3、執行依據既沒有確定違約金截止日期也沒有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違約金的截止日期為裁判文書生效之日。
2、執行之前法院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執行依據即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確定了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則依據該日期計算違約金數額。
2、如果執行依據中明確違約金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則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違約金截止實際履行之日被執行人拒絕履行被強制執行的,違約金截止日期為法院執行立案之時。
3、執行依據既沒有確定違約金截止日期也沒有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違約金的截止日期為裁判文書生效之日。法院執行之外,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雙方根據合同中明確截止日期來確定合同雙方一般會選擇約定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這樣可以避免上述麻煩。但是,很多情況下,因為違約行為尚未發生,違約后果持續的期限無法準確預計,所以,雙方無法精準確定違約截止之日。
2、明確約定違約金計算的起點,違約金計算至雙方解決爭端之時這是現實中罪常見的情況。比如,逾期交房違約責任,一般會計算至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一致意見之時。此種情況僅僅局限于雙方協商解決爭端的領域,因此,既然能夠協商,違約金也可以協商,所以,對于解決問題的實際意義并非想象中的那樣大。
3、違約金計算至違約方履行義務完畢之時違約方自愿履行義務并愿意承擔違約責任,此時,訴訟顯得多余。如何確定違約金計算截止日期呢張志勝律師個人觀點是違約方完全履行義務之時,違約金計算期限截止這不僅合乎邏輯,同時也有利于問題的解決。當然,如果在違約方完全履行義務之后到雙方確定違約金數額之時尚有一段時間,從法律上講,守約方可以將截止日期確定為爭端最終解決之日。
三、一般違約金是多少,違約金多少,違約金最高多少錢?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違約金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一般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一般法律實踐中法院也尊重當事人的約定。但如果約定過高,一方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的。過高一般實踐中是高于其損失額的30%為過高,即損失額的130%。案中關鍵是看他的損失是多少。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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