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生產假藥罪有哪些具體的條件和規定?
一、構成仿制生產假藥罪的條件,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構成生產假藥罪的條件應當是
1、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為個人和單位;
4、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二、仿制生產假藥罪既遂法院如何判,有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仿制生產假藥罪,根據《刑法》規定只有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該罪既遂的話人民法院是這樣判處的情節一般的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情急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會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三、想了解一下對于怎么樣構成仿制生產假藥罪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仿制生產假藥罪,但是對生產假藥罪作出了規定1、本罪的犯罪主體是自然人和單位;
2、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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