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傷亡事故等級 職工傷亡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一、職工傷亡事故等級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第4條規定,傷害程度分類1、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相當于表定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5條規定,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引用法規
[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第4條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第5條
二、交通事故后評定傷殘等級在什么時候?
交通事故后評定傷殘等級一般在出院后三個月。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這樣,盡快的拿到鑒定書可以啟動理賠程序。
三、職工傷亡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1、按傷害程度分根據國家標準職工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分為
1、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經濟損失程度分根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事故通常分為
1、一般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
2、較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或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0萬元或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四、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哪些?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后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無論通何種委托方式,傷者都要提供相關材料來進行證明傷殘的情況。
五、職工傷亡事故等級劃分
1、按傷害程度分根據國家標準(gb/t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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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工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分為
1、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經濟損失程度分根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事故通常分為
1、一般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
2、較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或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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