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虧損了,入股人需要賠錢嗎?
一、公司虧本了入股人是需要賠錢的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的,如果雙方約定虧損由一方單獨承擔,則其他股東不用承擔,如果寫明虧損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則股東也需要根據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是在股東大會上討論通過的。如果是合伙企業,則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二、公司虧本了入股的人需要賠錢的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的,如果雙方約定虧損由一方單獨承擔,則其他股東不用承擔,如果寫明虧損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則股東也需要根據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是在股東大會上討論通過的。如果是合伙企業,則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三、公司虧本了入股人需要賠錢的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的,如果雙方約定虧損由一方單獨承擔,則其他股東不用承擔,如果寫明虧損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則股東也需要根據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是在股東大會上討論通過的。如果是合伙企業,則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四、公司虧本了入股人要賠錢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的,如果雙方約定虧損由一方單獨承擔,則其他股東不用承擔,如果寫明虧損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則股東也需要根據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是在股東大會上討論通過的。如果是合伙企業,則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五、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的,如果雙方約定虧損由一方單獨承擔,則其他股東不用承擔,如果寫明虧損是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的話,則股東也是需要根據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2.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六、公司財務上虧損了股東需要承擔嗎
1、公司如果財務上虧損了,股東原則上不用承擔公司的債務。法人企業具有獨立財產權,以所有的財產對于企業債務承擔責任。非企業法人沒有獨立財產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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