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處罰對非法采砂如何強制執行
一、水行政處罰對非法采砂如何強制執行
非法采砂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 《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行為。
1、目前河道采砂管理基本情況
河砂作為河床的組成部分;1988年,國務院頒布了《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條例》賦予水行政主管機關河道采砂管理職能。2002年,我國新修訂頒布的《水法》規定“國家實行采砂許可制度”,并授權國務院制定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目前,國務院《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尚未出臺。
河砂同時還具有礦產資源屬性。 “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的自然資源”。河砂是否屬于礦產資源?根據《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所符《礦產資源分類細目》的規定,河砂屬于非金屬礦產中的建筑用砂或者水泥配料用砂。
河砂具有河床構成因素和國家礦產資源的雙重屬性,這決定了管理法規和管理體制的交叉、雙重屬性。多年來,河道采砂業主應分別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兩證,并繳納采砂管理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兩種費用。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
2016〕53號)的相關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費率為0,即不再征收補償費,而是改收資源稅。2017年4月,國家財政部發布《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國水利部門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費,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可見,有關河道采砂的行政收費已經全面停止征收。
對于非法的采砂行為有可能會對河道造成比較嚴重的影響,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條件下,發生非法采砂的行為經常能看到,所以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處罰,對非法的采砂行為進行一定的約束和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面臨刑事處罰。
二、非法采砂行政處罰強制執行
您好,針對您的什么是離婚訴訟費問題解答如下你好,《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這個就是離婚訴訟費的回答了。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三、非法采砂是哪個部門管、怎樣處罰
依據我國航道法的規定,如果非法采砂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應該由河道管理部門進行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應該協助公安機關進行處理。1、在航道和航道保護范圍內采砂,損害航道通航條件的,由負責航道管理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沒收非法采砂船舶,并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未依據有關規定取得相關許可證,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情節嚴重的,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
四、非法采砂是哪個部門管、如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五條
[1]《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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