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案件必須的證據是什么?
一、嫖娼案件必須要的證據是什么
嫖娼證據有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
2.抓獲記錄;
3.遺留現場的物證。
涉嫌嫖娼的,是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于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嫖娼案件必須要的證據有哪些?
嫖娼案件必須要的證據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陳述中,指認你為嫖客,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同時,你和她之間有金錢交易關系。
2、民警的抓獲記錄。由目睹現場情節的民警自書或口述的證詞。
此外,其他證據諸如遺留現場的物證,都是證明賣淫嫖娼案件的證據。
嫖娼是違法的行為,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三、抓嫖娼應需要什么證據
1、犯罪嫌疑人自述、金錢交易行為、招嫖行為、目睹現場情節的民警自書或口述的證詞、遺留在現場的物證(避孕套等),警方執法儀攝取的能夠證明賣淫嫖娼的視聽資料,或容留人的證言,或者其他人證、物證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四、初次嫖娼必須拘留嗎
初次嫖娼情節較輕的,可以單獨處500元罰款,由公安機關決定。初次嫖娼的會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機關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的,可以單獨處500元罰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并未規定初犯的處罰,因此按一般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五、嫖娼抓到有沒有案底嗎
1、嫖娼若不涉嫌其他犯罪的話,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但在公安部門的檔案室內會有記錄。
2、【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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