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傷殘鑒定,能辦傷殘證嗎?
一、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能辦傷殘證嗎
殘疾證辦理條件具有中國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辦理材料1、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并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痹、兩退粗細明顯者可免病歷;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后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后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復評。辦理地點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一些有關于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怎么辦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您能采納!
二、工傷工傷不構成傷殘有賠償嗎
工傷未到達致殘等級的,可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1.醫療費;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
3.護理費;
4.停工留薪期工資。
1、醫療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工傷不構成傷殘有賠償嗎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三、傷殘鑒定還沒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補償
一、對于工傷鑒定沒做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問題,如果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向工傷職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二、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六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
四、法律規定保姆受傷算不算工傷,有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規定保姆受傷一般情況下不算工傷。一般情況之下保姆和雇傭者都是屬于雇傭的關系,所以是不能夠按照工傷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情況。如果是屬于工傷的話,需要進行工傷的認定。
五、工傷鑒定殘疾有沒有賠償金?
傷里面沒有殘疾賠償金這一項目,殘疾賠償金是一般民事侵權案件中的賠償項,如果在工傷后被認定工傷的傷殘,工傷的傷殘對應有個有點類似的叫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另外其他的工傷待遇包括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另外如果一致四級工傷殘疾則還有傷殘津貼。司法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六、規定沒有傷殘定級的工傷有什么賠償
沒有傷殘定級的工傷享有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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