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方式及規定
一、民法典具體如何行使債權人撤銷權,規定是什么
債權人要行使其撤銷權的,應當通過向人民法院申請的方式,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通過放棄債權,無償轉讓等方式無償處分自己的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該行為。
二、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合同是不是能解除
1、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合同在通知債務人前能解除。
2、債權轉讓合同屬于諾成合同,轉讓債權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三、民法典債權債務清算公告有期限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債權債務清算公告有期限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四、公司清算債權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是什么?
公司清算債權訴訟時效中止條件是債權人不能行使債權。在訴訟時效內,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果債務人拒絕償還,沒有盡到對債權人的義務,債權人可以提出中止時效。
五、請教一下民法典中專利侵權訴訟的時效是多長時間
1、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2、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的特別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到專利權授予前,他人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費用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專利權人于專利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3、持續侵權行為的特別規定權利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權利有效期內,應判定被告停止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自權利人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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