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物權原始取得的種類 原始取得所取得的是哪種權益
一、自物權原始取得的種類
物權的原始取得又稱物權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體非依據他人的權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據事實行為取得物權。比如善意取得、添附、時效取得、先占、拾得、發現、勞動生產所得、孳息等 為物權的原始取得。
二、財產所有權原始取得的種類
公民個人所有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權利,是公民個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在中國,公民個人所有權分為兩類即公民個人生產資料所有權和公民個人生活資料所有權。中國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惫褚婪▽ζ渌械纳a資料和生活資料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公民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其生產資料所有權,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或利用其生活資料滿足個人的需要,都受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無償平調公民的財產。對于各種非法攤派和收費,公民有權予以拒絕。公民在其所有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侵權行為人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原始取得所取得的是哪種權益
原始取得也稱最初取得,依這種方式取得的所有權是獨立的,或者是原來無所有權,或者與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無關。
四、物權原始取得的是
物權的原始取得又稱物權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體非依據他人的權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據事實行為取得物權。比如善意取得、添附、時效取得、先占、拾得、發現、勞動生產所得、孳息等 為物權的原始取得。
五、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的是
根據《民法典》第6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6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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