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證合同包括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一般保證合同包括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需要包含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以及數額,其次還需要有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以及保證的方式,同時還需要有保證擔保的范圍等相關。保證合同是屬于有名合同,也就是由法律直接規定其名稱以及的一種合同。
二、簽訂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雙方簽訂的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簽訂的合同的是雙方完全認知且同意的,最總要的就是雙方簽訂合同的不能違反我國法律規定,最后簽字即有效。
三、簽訂保密合同需要具備哪些
簽訂保密合同需要具備的1、商業秘密的和具體范圍;
2、員工職務成果與非職務成果的確認;
3、員工任職期的界定;
4、員工在競爭企業任職、兼職活動的限制;
5、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行組織公司與雇主競爭。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四、保證合同是格式合同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保證合同不是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保證合同的時候,可以對保證合同的條款予以協商,并不必然的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但是保證合同中并不排除格式條款的適用,一些專業性強、可以重復適用的條款可以直接寫進合同中。
五、有保證擔保函必須要簽訂保證合同嗎
一般來說,有擔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擔保合同。擔保函與擔保合同,從法律效力角度,沒有什么區別。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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