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如何辦理房產證?法律法規哪些地方有規定?

一、小產權房子房產證怎么辦理,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小產權房是直接辦不了房產證的,只有通過過戶才可以取得房產證。一、小產權房屋開發人根據建房批復,城填規化許可證到土管局交納一定量的土地出讓金,變集體土地為國有土地。二、小產權的建筑商到地稅部門交納4.
38%的建筑環節稅收。三、根據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交納的建筑環稅收票證、建房批復、城鎮規化許可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總證。四、房屋購買者憑房屋總證,房屋產權過戶表,賣買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購買房屋合同到財政部門(農村財政稅收和農村財務管理局)交納契稅稅。五、到地稅部門交納房屋銷售環節的各項稅收。六、憑以上各種手續和交納的稅收票據或稅收減免證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手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二、產權權屬證明和不動產權證可以證明房子所有權歸自己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產權權屬證明和不動產權證是可以證明房子所有權歸自己的,只要獲得不動產權證就可以對房子進行處置,占有、收益或者是使用;房子的所有權證都是會由當地的房管部門來進行頒發。
三、房屋產權歸屬有什么法律規定,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1、房地產登記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和其他登記。其中對購房者真正有意義的只有轉移登記。所謂“轉移登記”,是指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贈與、交換、轉讓等法律行為變更時進行的登記。購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記在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才算真正獲得了房屋所有權。
2、人們所說的“房產證”其實是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該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這就是說即使房產證上名字是自己的,但若房子沒有經過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是別人的,那房子依然不歸自己所有。為了防止意外和糾紛的發生,購房者買房之后應盡快向房地產所在地規劃國土分局提交申請書及有關文件,進行房地產轉移登記。《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四、自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證怎么辦房產證,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自建房在有土地使用證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房主攜帶土地使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有效材料,直接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即可,如果是農村的自建房,需要準備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或者宅基地使用權證。
五、房屋所有權能不能設定質權,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房屋所有權不能設定質權。權利質押是指以所有權之外的財產權為標的物而設定的質押,主要以債權、股東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作為標的物。房屋所有權屬于不動產的權利,不能設定權利質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六、沒有房屋產權證的房屋能否繼承,規定是什么
沒有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可以證明系被繼承人生前合法財產的能繼承,但一般不能辦理產權登記。無產權證的房屋分為公房和私房,公房的所有權不屬于被繼承人,不涉及遺產繼承,私房且為被繼承人合法所有的,其繼承人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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