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審理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哪些情況中止庭審
一、中止審理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哪些情況中止審理
中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決之前,出現了某些使審判在一定期限內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時,決定暫時停止案件審理,待有關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復審判的活動。那么中止審理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哪些情況中止審理?
二、行政訴訟法中止審理的規定包括什么,該如何規定的
《行政訴訟法》中止審理的規定包括行政訴訟中止審理的條件、期限等。我國的訴訟可以分為三類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以及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當中經常出現中止審理的情況,中止行政訴訟的審理是必須要符合相關的規定的。
三、第一審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第一審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是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在我國的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中,公民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如果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請行政訴訟的。
四、行政訴訟法解釋規定,行政訴訟法的主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 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受案范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一)行政訴訟第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二)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三)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四)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五)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六)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這就是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的相關
五、不公開審理的刑事案件法律規定的有哪些
不公開審理的刑事案件有1.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2.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其中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是絕對不公開審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五條
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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