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可能成立的條件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合同肯定不能成立的條件有哪些,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個人簽訂的合同、合同的不是雙方共同意愿的表達、合同的客體不明確,只要有這些情形,那么合同肯定是不能夠成立的合同想要成立,首先需要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其次簽訂合同的形式以及合同的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有什么?
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當事人采用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予以接受。一、顧家簽名只簽姓有法律效力嗎
簽名時只簽署姓氏,經雙方同意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如何認定借款合同已成立
當借款合同滿足以下條件的,則說明該借款合同已經成立了
1、訂立的主體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為兩人或以上;
2、合同依法訂立;
3、當事人必須就協議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三、簽合同時候寫名字這樣對簽字有效嗎?
合同簽字是打印的,如果合同雙方對打印的名字確認,且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是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是合同當事人在自愿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合同的標的和合法;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四、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合同的成立條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合同成立的時間具體如下
1、法律沒有限制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自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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