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工程質保期要求有哪些
一、防腐工程質保期規定應該是怎樣的
1、防腐工程質保期一般根據材料和配套方案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2、質保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3、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少年,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三、我國規定消防工程質保期幾年?
2年。根據國務院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引用法規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四、工程保質期是幾年
工程保質期最長是5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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