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合同是否一定是無償合同,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單務合同是不是一定是無償合同,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單務合同不一定是無償合同。
借款合同為單務合同。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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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4]《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二、單務合同與無償合同的關系是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單務合同和無償合同之間的關系是,大多數無償合同都屬于單務合同,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一般只享有相關權利,卻不需要履行應盡義務,例如房屋無償租賃合同中,承租方一般沒有交房租的義務,但有權利使用承租房,雙方當事人之間并沒有對等的給付關系。
三、有償無償合同劃分標準是怎樣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當事人是否可從合同中獲得利益是有償無償合同劃分標準,各當事人在擬定合同的的時候,可以自行協商確定合同具體是有償、還是無償合同。有償合同的常見形式為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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