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如何規定,規定是什么

一、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如何規定的,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購房者可以主張開發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二、開發商逾期交房該給業主違約金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需要支付違約金,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不是為了單純的約束買家,對開發商也具有法律約束力,沒有任何正當理由逾期交房的已經構成違約,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業主也可以選擇單方面跟開發商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三、沒有約定違約金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沒有約定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來賠償,所以并不是說沒有約定違約金就不存在賠償之類的事情,之所以要簽訂合同或者協議,就是為了約束雙方有違約行為,一旦有違約行為的發生,就需要承擔對應的違約責任。
四、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是違約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是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
根據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和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開發商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約定交付期限的,開發商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開發商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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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一條和第五百七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一條
五、開發商延期交房解除合同行嗎,規定是什么
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三個月后仍未交房的能解除合同。購房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與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及時履行義務,進行交房,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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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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