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租客欠租,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租客欠租,如果導致房屋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房東有權終止合同。
合同解除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因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下,法定解除需以構成根本違約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前提;
而約定解除則是在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而言,合同雙方當事人地位平等,經其協商合意后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應當得到恪守及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二、租客欠租,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嗎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租客欠租,如果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租客仍然不支付的,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租客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如果租客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的,房東無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租客噪音擾民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租客噪音擾民如果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如果租客不搬出租賃房屋的,房東可以按照約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四、沒有產權證的房屋出租,租賃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法律有哪些規定
原則上,不應以出租房屋未取得產權證而直接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出租人是否對合同標的物享有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不能因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持有房產證而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認定房屋租賃合同因出租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書而無效,缺少法律依據。
如果是因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而不能取得產權證的,屬于違法建筑,法律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城鎮房屋租賃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出租該類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換句話說,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應當是合法建筑。
對于無效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基于租賃合同取得租金;但公平起見,出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張房屋占用期間的占有使用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五、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被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房東可與租戶協商一致進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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