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嗎?有法律規定嗎?

一、法定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二、合同內有違法條款合同無效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合同內有違法條款,違法部分的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不受其影響的仍然有效。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約定不能違背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三、開發商可以單方違約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
開發商根本違約,置業者有權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1、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
2、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不能修復或者經修復仍不能得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置業者有權退房。
3、由于開發商的過錯,置業者不能依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民法典規定對方違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民法典》規定對方違約如果屬于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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