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方是否有權利申請撤銷合同?相關法律對此類問題有何規定?
一、欺詐方有沒有申請撤銷合同的權利,有沒有法律規定
欺詐方沒有申請撤銷合同的權利。簽訂合同時欺詐方以欺詐手段使受欺詐方違背真實意思的,受欺詐方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民法典中欺詐合同是否可以撤銷,有哪些法律規定
可以撤銷,受合同相對方欺詐或者第三人實施的欺詐行為,讓另一方在違背個人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事合同都屬于可撤銷合同。不過,請求撤銷合同是有時間限制的,當事人應該在知道受欺詐以后的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三、法律規定可撤銷合同無效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法律規定可撤銷合同在還沒有被撤銷之前是屬于有效的。如果合同已經被撤銷了,此時合同自始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第147條當中明確的規定,基于重大的誤解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是有權利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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