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作為合同簽約主體,法律有何規定?
一、分公司可以作為合同簽約主體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雖然分公司不具備法人的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分公司也有營業執照,可以對外簽訂合同,并且這樣的合同對于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對于實際已領取營業執照且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分公司,應當承認其主體資格,其屬于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依法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橐觥⑹震B、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三、可以與分公司簽訂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可以與分公司簽訂合同的,但是訂立合同之前,需要嚴格生產分公司是否有總公司的授權,以及其成立是否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如果沒有總公司授權或者是不是依法設立登記的,那么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需要總公司進行追認才會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四、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嗎,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對于實際已領取營業執照且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分公司,應當承認其主體資格,其屬于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依法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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