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開的公司能否委托分公司簽合同?
一、叔叔開了一家公司,公司委托分公司簽合同可不可以
可以1、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于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二、分公司能不能簽勞動合同,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1.分公司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具有用工權,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分公司沒有依法登記,且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具有用工權,不能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是總公司,而非分公司。
三、分公司簽的合同能不能直接告總公司
分公司簽的合同能不能直接告總公司要分情況而定。具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能夠對外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此時只能起訴分公司,沒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或者分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可以起訴總公司,但是一般以總公司和分公司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
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當事人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四、分公司沒有成立能簽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還沒有成立,不能簽合同,不能從事貿易活動,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成立之后,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貿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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