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合同效力的構成要件法律依據何在?
一、民法典規定合同效力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首先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行為能力,其次合同的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最后合同不能夠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這樣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違背任意一條規定,都是屬于無效的合同。
二、民法典規定附條件對合同效力有什么影響,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簽訂合同時約定了成立條件,自條件成立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若是簽訂合同時約定了解除條件,滿足條件的要求,合同自動解除,不具備法律效力,對當事人不產生約束力。
三、法律有哪些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法律規定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上述的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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