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常見情況與條件
一、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滿足什么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二、合同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三、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呀,規定是什么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協商解除合同,基于“締約自由”原則,作為合同的締約主體,可以經過協商的方式解除已經簽訂的合同;
二、法定解除合同,在符合法定的條件下,有解除權的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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