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義務有哪些,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專利權人的義務有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專利權人的義務有
1、充分公開發明的義務。
2、繳納年費的義務。逾期不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即告終止。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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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2]《專利法》 第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二、專利權人負有繳納年費的義務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專利權人需要按時繳納專利的年費,專利年費又稱專利維護費,是由專利權人負擔的,專利具有獨占性,時間性以及地域性的特點,一共分為三類,需要專利權人去專利主管機構申請才能獲得。
三、專利所有者和專利權人是一樣的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利所有者和專利權人是一樣的。專利權從法律角度上來看,可以屬于申請人,也可以屬于發明者,在特殊情況之下發明人和申請人是一致的,也有可能會存在著將申請權轉讓這種情況,但是需要根據協議的約定來確定具體的申請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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