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住院期間能不能做工傷鑒定 在我國工傷在醫院用了醫保卡可不可以做工傷鑒定
一、工傷住院期間能否申請工傷鑒定?
1.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里的“建立勞動關系”是指建立全日制的勞動關系,因此,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按照法律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以后,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屬合法,超過一個月未訂立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同時規定“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是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在無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繼續使用勞動者,而應當終止勞動關系。
2.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時確定勞動關系的一種靈活用工形式。與全日制用工相比較,非全日制用工在勞動合同的形式上也體現出靈活性,可以以口頭的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也可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二、在醫院用醫保卡能做工傷鑒定嗎?
1.刷醫保卡對勞動功能障礙等級不會有影響。
2.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的,由該部門依據受傷情形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作出鑒定結論。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三、在中國,工傷在醫院用了醫保卡是否可以做工傷鑒定?
1.刷醫保卡對勞動功能障礙等級不會有影響。
2.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的,由該部門依據受傷情形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作出鑒定結論。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四、職工受傷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請工傷認定
不能。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五、工地上受傷出院后要多久才能做工傷鑒定
勞動者在工地上受傷出院后,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就為其申請工傷鑒定,從受傷之日算起;如果該時限已經超過,則勞動者一方可自行在一年內申請工傷鑒定;如果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就可以立即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