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違法轉包分包向哪個部門投訴?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工程違法轉包分包向哪里投訴,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工程違法轉包分包可向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投訴,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建筑工程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認定查處工作。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建筑法》第六十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建筑法》 第二十八條
[1]《建筑法》 第六十七條
二、工程合同違約投該向哪里投訴
1、可以向工程所屬地的建設局,安監局,質監局等部門投訴反映。
2、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找法院處理。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違規中標已經簽訂合同還能不能投訴,投訴那個單位
1.合同糾紛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無法協商的,搜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維權。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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