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工地發包工傷,工傷賠償標準
一、工人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是由《工傷保險條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的。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二、工地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工地工人工傷如何賠償
你好,關于工地工傷賠償標準你可以參考以下資料1、工傷期間可以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和傷殘保險待遇。如果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2、醫療保險待遇的 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的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原正常工資發放。 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3、傷殘保險待遇 1傷殘補助金 工傷要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是24個月,二級是22個月,三級是20個月、四級是18個月、五級是16個月,六級是14個月,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 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4、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三、工地發包工傷,工傷賠償標準
你好,關于工地工傷賠償標準你可以參考以下資料1、工傷期間可以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和傷殘保險待遇。如果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2、醫療保險待遇的 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的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原正常工資發放。 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3、傷殘保險待遇 1傷殘補助金 工傷要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是24個月,二級是22個月,三級是20個月、四級是18個月、五級是16個月,六級是14個月,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 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4、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四、建筑工地工傷能否賠償工人,根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建筑工地能否賠償工傷工人。
是工傷,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再勞動能力鑒定,賠償根據鑒定結果計算,最后提起勞動仲裁索賠,具體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專門機構評定建筑工地工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三、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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