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請求人的請求人,范圍包括哪些
一、行政賠償請求人有哪些人,范圍包括哪些
行政賠償請求人主要有以下幾類1、一般情況下的賠償請求人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因行政侵權行為受到直接損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
2、特殊情況下的賠償請求人
1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繼承人是賠償請求人;
2受害的公民死亡的,與其有扶養(yǎng)關系的親屬是賠償請求人;
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賠償請求人。
3、外國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的賠償
二、我國的國家賠償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我國國家賠償?shù)姆N類有三種。1、行政賠償。
2、刑事賠償。
3、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其中,行政賠償范圍包括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三、行政賠償包括哪些范圍?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四、國家賠償?shù)姆秶男?/strong>
國家賠償分為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 一、行政賠償?shù)姆秶ā ?p>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刑事賠償?shù)姆秶ā ∪嗣穹ㄔ涸诿袷隆⑿姓V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錯誤,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情形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申請人申請保全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二)因申請人提供的執(zhí)行標的物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四)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執(zhí)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員違法動用、隱匿、毀損、轉(zhuǎn)移、變賣人民法院已經(jīng)保全的財產(chǎn)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情形。綜上所述,對于國家賠償?shù)姆秶男┑南嚓P可以參考,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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