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駐華大使館
一、去泰國簽證辦理,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去泰國在接受辦理簽證的旅行社或領事館辦簽證。辦簽證的流程是簽證申請者確定赴泰目的和行程計劃。登陸泰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和簽證所需材料清單,下載簽證申請表。準備材料。簽證申請人到泰國駐華使領館辦理申請手續。等候審核。領取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二、符合哪些條件,可在駐外使領館申請離婚登記?
1、住在國承認領事離婚。
2、當事人的婚姻關系在本館依法締結。
3、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協議。
4、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向國內法院起訴離婚如夫妻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回國,或無法就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可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終止婚姻關系。
三、根據泰州賓館的關停情況,如何為當地的經濟和民生做出貢獻?
賓館酒店拆遷補償法律法規依法補償包括土地使用權補償、房屋補償、裝修費、改造費、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經營性補助費、停產停業補償、設備設施搬遷費等。同時也分為以下兩種情況1、租賃土地自建賓館酒店在拆遷的時候可以獲得建筑物重置價、停產停業損失、裝修附屬物搬遷費、機器設備等相應的補償。
2、土地和建筑物的補償都不屬于賓館酒店經營人,而如對賓館酒店進行過內部改造,裝修、加建停車場、加減設施、環境綠化以及停產停業損失屬于實際經營者。
四、大使館可以公證嗎
1、大使館不是做公證,而是認證。做公證需要去國家的公證機關辦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公證書需要在國外使用,使用國要求先認證的,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和有關國家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大使館認證是指一國外交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所在國公證機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印章或該機關主管人員的簽字屬實。經過認證的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可為文件使用的有關局承認。大使館認證主要包括民事認證和商業認證,民事認證,如出生、學歷、收入證明等;商業認證,如產地證明、形式發票、提單、保險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