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有車船稅嗎?
一、交強險包括車船稅嗎,交強險有沒有
交強險不包括車船稅,但是車船稅需要跟交強險一起繳納。國家稅務總局就與保監會聯合發文規定,保險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一律按照保險機構所在地的車船稅稅額標準和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代收代繳車船稅;投保人無法立即足額繳納車船稅的,保險機構不得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票等票據交給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繳納車船稅或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以上是交強險包括車船稅嗎的答案
二、車船稅,交強險和交強險,發票可以一起嗎
汽車在購買交強險時車船稅一起收。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1.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2.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船舶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在原登記地不予退稅,在新登記地憑完稅憑證不再納稅,新登記地海事管理機構應記錄上述船舶的完稅憑證號和出具該憑證的稅務機關或海事管理機構名稱,并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存檔備查以上就是關于車船稅和交強險一起交嗎的詳細回答,望采納
三、交強險和車船稅沒交該怎么辦
汽車在購買交強險時一定要交車船稅,不然買不了交強險,買不了交強險也就不能年審車輛。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1.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
2.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船舶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在原登記地不予退稅,在新登記地憑完稅憑證不再納稅,新登記地海事管理機構應記錄上述船舶的完稅憑證號和出具該憑證的稅務機關或海事管理機構名稱,并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存檔備查。
四、強制保險車船稅沒交能檢車嗎
不能。檢車的時候需要攜帶交強險存根和車船稅等完稅證明,有違章的必須處理了才能檢車。車船稅由交強險保險機構代為收繳,車主在辦理交強險時可一并繳納車船稅。車主可以憑交強險保單上的完稅信息,作為本年度已繳納車船稅的證明,無須再到地稅機關開具完稅憑證。地稅機關今后不再委托銀行、郵政儲蓄等部門代征車船稅。
五、強制保險車船稅沒交能夠檢車嗎
1、不能。檢車的時候需要攜帶交強險存根和車船稅等完稅證明,有違章的必須處理了才能檢車。
2、車船稅由交強險保險機構代為收繳,車主在辦理交強險時可一并繳納車船稅。車主可以憑交強險保單上的完稅信息,作為本年度已繳納車船稅的證明,無須再到地稅機關開具完稅憑證。地稅機關今后不再委托銀行、郵政儲蓄等部門代征車船稅。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十條,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漁業等車船登記管理部門、船舶檢驗機構和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提供車船有關信息等方面,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征收管理。
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請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定期檢驗手續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查后辦理相關手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第十條
六、交強險和車船稅該怎么交
1、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2、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
3、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船舶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在原登記地不予退稅,在新登記地憑完稅憑證不再納稅,新登記地海事管理機構應記錄上述船舶的完稅憑證號和出具該憑證的稅務機關或海事管理機構名稱,并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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