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犯罪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罪
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犯罪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怎么判?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規定處罰。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罪
按照《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1]的規定,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包括:①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②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③使用權,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④使用許可和獲酬權,即許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⑤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四、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的量刑
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的量刑標準是自然人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規定處罰。
五、侵犯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信息網絡的安全。
2、客觀要件??陀^方面表現為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故意,行為人是否為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六、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是什么?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絡金融服務的身份認證信息十組以上的;(二)獲取第(一)項以外的身份認證信息五百組以上的;(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二十臺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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