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如何申請回避?法律對哪些情形有規定?

一、行政訴訟中能申請回避的情形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規定
在行政訴訟活動中可以申請回避的法定情形是,案件的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和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或者存在其他的關系有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判,事實上,如果存在這些情形,審判人員就應該自行回避,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行政相對人有提出回避申請的權利。
二、如何規定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情況是什么
申請法官回避的情況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三、申請審判人員回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申請法官回避的情況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四、民事訴訟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和當事人沒有關系的可以不回避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是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如鑒定人是本案爭議標的的所有人之一);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這里所指的“其他關系”,是指除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及與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之外的親密或仇嫌關系,足以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如審判人員是案件一方當事人的最親密的朋友)。
五、民事訴訟起訴的四個條件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六、規定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情況是什么新規定審判人員是否應該回避
申請法官回避的情況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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