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開庭審理時間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行政訴訟開庭審理時間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訴訟開庭審理時間,是需要根據不同的審理程序來確定的。如果是行政訴訟的一審案件,此時法定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但是例外情形下也是可以延長的;如果是行政訴訟的二審案件,此時是兩個月的審理期限。
二、民事訴訟上訴后多長時間開庭,開幾次庭才能判決
多長時間開庭,主要看二審法院的時間,但是每件案件都是有審限的,一審簡易程序的,二審一個月,一審普通的,二審三個月。至于開幾次庭的話,視情況而定吧。一審確實有錯誤的,一般會多于二次,如果要是簡單,而一審判決有沒有什么大的錯誤,一次開庭足以。
三、一審民事案件開庭時間是多久,一審開庭時間為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四、民事訴訟開庭時間一般幾個小時,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開庭幾小時是沒有固定的時間限制的。在法院對一起案件進行審理的時候是需要進行開庭處理的,但是開庭處理的時間并無明確的規定,這和受理的案件的復雜程度等很多因素是有著關聯的。
五、行政訴訟案多長時間開庭?行政訴訟案件的開庭時間,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行政訴訟案開庭的時間可能是立案后的一至二個月。法律對此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但是必須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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