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立案到開庭時間是多久,法律上有具體規定

一、民事立案到開庭時間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民事訴訟案件從立案到開庭所需要的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適用于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訴訟案件,大概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若適用于普通程序審理此案件,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才能下達判決書。
二、法律規定案件多長時間才開庭,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法律規定案件多長時間才開庭,法律中沒有規定。實際上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可能會確定,主要就是因為案件相對來說比較復雜的話,就需要做出更多的準備,開庭的時間也就會比較延后。
三、經濟糾紛案開庭所需時間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四、法院開庭時間的統計
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期限是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人民法院第一審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缎姓V訟法》及其解釋僅僅規定了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但實際中完全會出現管轄權異議、舉證中止等情況,另外就算沒有任何特殊情形出現,最終開庭審理日期還要有法院進行確定,一般法院不至于無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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