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原告提供什么擔保?

一、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原告提供什么擔保?
訴前財產保全原告提供所有權證書擔保。根據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當中明確的規定,人民法院最后可能因為其中一方當事人使用的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導致難以執行或者是當事人受到損害的案件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00條
二、訴前財產保全擔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我們在生活中聽說過財產轉移的案件。比如說,在車禍的過程中,肇事方將受害人撞死,為了不賠錢,將所有的財產轉移,成為老賴的行為。諸如此類的案件非常多。為了規避這樣的問題,讓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訴訟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需要擔保的。今天跟小編一起了解下。
三、訴前財產保全原告提供什么擔保,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訴前財產保全原告提供所有權證書擔保。根據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當中明確的規定,人民法院最后可能因為其中一方當事人使用的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導致難以執行或者是當事人受到損害的案件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00條
四、訴前財產保全能用現金擔保嗎?
1、訴前財產保全可以用現金擔保,也可以用實物擔保,擔保的數額一般不超過保全標的價值的30%。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3、第六條申請保全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財產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擔保書應當載明擔保人、擔保方式、擔保范圍、擔保財產及其價值、擔保責任承擔等,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保證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證書。保證書應當載明保證人、保證方式、保證范圍、保證責任承擔等,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對財產保全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違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關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應當責令申請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供其他擔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駁回申請。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五、訴前財產保全用房產做擔保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敗訴了,由申請人賠償因財產保全所造成的損失。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法院駁回申請。當事人錯誤申請財產保全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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